陸貽信資深大律師於1975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他於1977年加入公務員行業。1982年,他獲頒政府法律獎學金於香港大學修讀法律。他於1985年獲得大律師資格,並在律政司署檢控組 (現為律政署) 工作了25年,直到於2010年從政府退休。他曾在引渡、人事登記、海關、管理與培訓及法庭專家部門工作。他檢控過的案件範圍廣泛,包括謀殺和綁架、使用槍械的暴力搶劫、輪姦、毒品販運、三合會活動、勒索和縱火等,其中許多案件均備受矚目。他還曾擔任死因裁判人員,處理長期而複雜的死亡調查。他於1998年被任命為副刑事檢控專員,並於2002年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自離開政府以來,陸資深大律師積極在香港大律師界執業。他辯護的案件種類繁多,包括商業罪行和洗錢案件,亦代表律政司進行檢控。
陸資深大律師不時發表論文、在國際會議主持工作坊,並在內地培訓課程中授課。他曾擔任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香港司法人員培訓委員會和法律改革委員會 (陪審員服務資格) 小組的成員。他現時是香港童軍總會法律顧問、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顧問委員會成員,以及香港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系的學術顧問委員會成員。他於2013年1月被委任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成員,並於2015至2023年間擔任選舉事務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