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華

大律師

簡歷

姚大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刑事和民事法。

在刑事法方面,姚大律師多次由私人延聘代表辯方處理辯證工作,也曾受聘於法律援助處和律政處。

在民事法方面,姚大律师曾處理人事登記案件,誹謗糾紛,土地糾紛,商業糾紛和歧視糾紛(参看:Chen Raymond v Lo San &2 Ors., unrep. DCEO 1&4 of 2003)。

作為大律師,姚大律師有經驗處理各法院的案件,包括:人事登記處,各裁判處,區域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和终審法院(参看:HKSAR v Chan Chi Keung, unrep., FACC 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