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曉陽大律師擁有廣泛的刑事和民事執業範疇,接受所有類型的工作。他在完成與許紹鼎資深大律師、關百安大律師、何卓衡大律師和霍健明大律師的實習,以及與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和陳政龍資深大律師的延長實習後加入本大律師事務所。
譚大律師在白領犯罪、詐騙和洗錢、交通違規罪行、與毒品有關的罪行、暴力罪行、性罪行和市場不當行為的案件具有經驗。他參與過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的審訊,以及多宗刑事上訴的案件。
在民事範疇方面,譚大律師專注於商事和公司事務工作。在有限度執業期間,譚大律師曾代表一所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前董事,反對禁制令的延續申請,並曾以獨任大律師角色在高等法院取得訴訟費用保證命令。
譚大律師曾任事務律師。他畢業於香港大學,曾擔任香港大學粵語辯論隊的隊長。